電子秤屬于衡器中的一類產(chǎn)品,它是國家強制管理的產(chǎn)品.按照國家計量法規(guī)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mào)易結(jié)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監(jiān)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未按照規(guī)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為了保證秤量準確和使用性能,對新制造的電子計價秤,除了出廠檢驗和檢定外,用戶在購到該秤后,必須在使用地區(qū)申請進行計量性能的檢定,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若檢定與使用不在同一地區(qū),應根據(jù)使用地重力加速度進行修正。檢定地點、使用地點不同,只限于產(chǎn)品定型鑒定、仲裁、產(chǎn)品質(zhì)量評比。其他情況只允許在使用地點檢定。此外,在使用過程中還要進行周期檢定;若有損壞,在修理后也要進行修理后的檢定,合格之后可投入使用。
一、技術(shù)要求
1. 電子秤應按照該產(chǎn)品的有關(guān)技術(shù)標準制造,修配件應符合有關(guān)技術(shù)文件的要求。
2.電子秤應標志型號、生產(chǎn)廠、出廠編號、最大稱量、最小稱量、檢定分度值、準確度等級符號。
3.電子稱應有水平指示器。
4.電子稱在下述環(huán)境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①溫度范圍為-10℃-+40℃,達不到這一要求的電子秤應在其標志牌上標明使用溫度范圍。②相對濕度不大于90%。③電源電壓變化為-15%~+10%;頻率變化為±2%。
5.電子秤應具有一定的抗干擾能力。在具有機電干擾場合使用的電子秤,應滿足本規(guī)程全部要求。
7.在秤盤上加減砝碼后,重量與金額顯示器應在5s 內(nèi)有穩(wěn)定的數(shù)字顯示。
8.首次檢定時,在秤盤上施加最大秤量砝碼并保持30min,其示值在30min 前后的變化不得超過稱量允許誤差的絕對值。
二、一般技術(shù)狀態(tài)的檢查
電子計價秤使用前或進行計量性能檢定前,應進行一般技術(shù)狀態(tài)的檢查。通常檢查以下幾項:①外觀完好,無明顯破損;②各零部件裝配良好,連接螺絲無松動;③水平指示器工作正常;④調(diào)節(jié)腳能調(diào)節(jié)自如;⑤電源線完好無損,接插件連接牢固、接觸良好;⑥電源接通后顯示器顯示的數(shù)字和符號清晰、完整、無斷線、無缺損;⑦數(shù)字鍵、功能鍵動作正常,操作靈活,安全可靠;⑧配有打印機的電子計價秤,其打印值必須與秤的顯示值相一致,并有法定計量單位符號;⑨標志牌上的標注項目應齊全、清晰,并應備有加蓋檢定印記的位置;⑩使用中的秤應有檢定標記,并在有效期內(nèi)。
三、檢定注意的問題
計量性能檢定前一般進行外觀檢查。主要包括:a移動式的稱,應在平板或平臺上進行測試。b帶水平調(diào)整裝置的稱,測試前應將稱調(diào)至標準位置。c稱量測試前,應預加一次載荷到最大秤量;對最大稱量大于或等于10t的稱,也可用不少于50%最大稱量的載重車輛往返通過承載器不少于3次。
1.置零裝置準確度的測試(零點誤差);在稱上加載10e的小砝碼示值是I,逐一加放0.1e的小砝碼,直至稱的示值明顯地增加了一個e,變成(I+e),所有附加的小砝碼為△m,化整前的示值為P,則P由公式;P=I+0.5e-△m給出?;暗恼`差為(E。);E=P-m=I+0.5e-△m-m. 規(guī)定;E。≤0.25e
2.偏載測試。砝碼的選取,1)對于承載器的支承點個數(shù)N≤4的稱,在每個支承點上施加的砝碼約等于最大稱量與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3. 2)對于承載器的支承點個數(shù)N>4的稱,在每個支承點上施加的砝碼約等于最大稱量與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N-1). 3)對于承受偏載量較小的承載器(如料斗等)的稱,在每個支承點上施加的砝碼約等于最大稱量與最大添加皮重量之和的1/10。
3. 稱量測試。從零點起按由小到大的順序加砝碼至最大稱量,用相同的方法卸砝碼至零點。測試至少應選定一下5個稱量:1)最小稱量;2)最大允許誤差改變的稱量,如:中準確度級:500e, 2000e;普通準確度級:50e, 200e; 3)50%最大稱量;4)最大稱量;加卸砝碼對應注意分別逐漸地遞增或遞減。如果稱裝配了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裝置,在測試中應運行。
4.除皮稱量測試(以上步驟不能空稱) ;至少應對2個不同的皮重量進行除皮稱量測試。然后按照稱量測試的步驟進行測試。如果稱裝配添加皮重裝置,應做一次接近最大添加皮重量的測試。如果稱具有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裝置,測試時可以運行,零點誤差按3.1點測定。
5.重復性測試;重復性測試分別在約50%最大秤量和接近最大秤量進行兩組測試,每組測試至少重復測試至少重復3 次。每次測試前,應將秤調(diào)至零點位置。在約50%最大秤量和最大秤量處,以相同方式重復加載3 次,其中任意兩次示值之差不應大于該秤量最大允許誤差的絕對值。檢定中任何秤量點的示值誤差均可按下述方法確定:在任何秤量點,如果加放到秤盤上的標準砝碼質(zhì)量為m,秤的顯示值為I,然后以質(zhì)量為0.1e 的砝碼逐個累加到秤盤上,直到秤的顯示值明顯地增加了一個e,變成(I+e)為止。
四、檢定結(jié)果處理和檢定周期
1.檢定結(jié)果處理。檢定數(shù)據(jù)按最大誤差法進行計算,所有示值。誤差均不大于該稱量的最大允許誤差的為合格。首次檢定和隨后檢定合格的秤,應出具檢定證書,加蓋檢定合格印記或粘貼合格證,注明施行首次檢定和隨后檢定的日期以及隨后檢定的有效期。對可能改變秤的計量性能的器件或直接影響到秤量值的部位應加印封或鉛封。使用中檢驗合格的秤,其原檢定證書與印封或鉛封仍保持不變。首次檢定和隨后檢定不合格的秤.發(fā)給檢定結(jié)果通知書,并不帶出廠,不準銷售,不準使用。使用中檢驗不合格的秤,不被使用。
2.檢定周期。電子計價秤的檢定周期最長不超過1 年。